|
集团公司召开三届三次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
发布时间:2018-12-30 13:34:41 作者: 来源: |
|
|
12月20日,集团公司在四楼多媒体会议室召开三届三次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应到正式代表44名,因事请假7人,实到37人,有关基层公司领导与集团有关部室负责人9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行政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工会工作报告、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审议了《浙江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劳动管理制度实行办法》(草案)《浙江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在岗、在职员工薪酬制度的实施方案》(草案)。与会代表经过认真讨论与审议,一致同意徐国栋同志代表集团公司所作的2018年度行政工作报告,郭建华同志代表集团公司工会所作的三届二次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会议以来工会工作报告,张锦方同志代表集团公司经审委所作的三届二次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会议以来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劳动管理制度实行办法》,会议认为《浙江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劳动管理制度试行办法》自2007年11月施行以来,发挥了一定的作用,随着国家新法律、法规的出台,市场环境的变化,应该进行必要的修改调整完善,增强可操作性,以保障劳动者、企业双方的权利义务,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在岗、在职员工薪酬制度的实施方案》,会议认为,这个工资改革方案体现了职工的薪资水平逐步与市场接轨,使职工能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进一步发挥薪资的激励作用,凝聚员工的向心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会议号召全公司广大职工和工会会员,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以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为契机,不忘初心,艰苦奋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饱满的工作热情,为企业的稳定与发展,为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作出自己的努力,喜迎建国七十周年。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