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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区法院工程推行“四节一环保” 三公司“五个百分百”落实绿色施工 |
发布时间:2013-10-27 14:02:35 作者:盛涛 来源:三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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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三公司承接的吴兴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审判保障服务用房工程,是一项申报创建“浙江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工程。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推行“四节一环保”,施工阶段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过建立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有亮点、有特色。 “四节一环保”是指在施工工程中节材、节水、节能、节地和做好环境保护。 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方面:三公司及项目部根据施工进度、库存情况等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购、进场时间和批次,减少库存,并就材料消耗量和预算使用量的比率作出记录,每月存底。材料实际损耗率降低10%;推行“限额领料”,科学合理地确定各种材料消耗的额度,并实施分阶段控制材料消耗数量,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达到节材、省工、省时、环保效果;就地取材,施工现场500公里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80%以上;全面使用新型彩钢板房、彩钢板围挡,各类防护设施如钢筋加工棚、混凝土输送泵棚、配电箱护栏、临边防护等采用工具化、标准化设施,即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提高材料余料的使用率,钢筋加工中认真审查钢筋配料单,长短搭配,合理下料,提高钢筋的使用率。 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方面:三公司及项目部于项目开工前编制用水计划和制定节水制度,绘制施工现场用水布置图,明确水资源控制部位。签订劳务合同时,将节水指标纳入合同条款。现场用水应区分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地下水并分别安装标准计量设备,杜绝跑、冒、滴、漏现象。设置沉淀池和蓄水池,实现雨水和废水的回收和再次循环使用;基坑降水的抽取,用于绿地浇水、道路防尘、地面降温、汽车冲洗、设备冲刷、路面清洁、材料浸水、厕所冲洗等。施工现场办公区、施工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节水器具配置比率达到80%,实际用水量节约20%。 在节能与能源利用方面:三公司及项目部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项目开工前认真编制用电计划,专人负责用电、控电、节电管理。办公室内空调、饮水机等用电设备人走机停;办公区提倡使用限流器和高效节能长寿命照明灯具,杜绝非正常用电和长明灯,消除安全隐患。职工淋浴提供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施工照明合理搭配聚光光源和漫射光源灯具,优先选择高效、低能耗型光源灯具,并尽量采用自然采光。加强机械设备管理,禁止机械设备超时、超负荷运转,减少设备空载运行。加强用电管理,定期采集用电量,做好记录,并定期进行分析,对重点工序用电进行有效控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安排施工工艺时,优先考虑耗用电能的或其它能耗较少的施工工艺,避免设备额定功率远大于使用功率或负荷使用设备的现象。实际用电量节约10%。 在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方面:三公司及项目部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如临时加工场地、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现场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对临时在用土地,施工完成能恢复原貌。 在做好环境保护方面,三公司及项目部做到“五个百分百”,即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裸露场地覆盖或绿化100%;建筑拆除工程降尘100%;沙土覆盖100%;进出车辆冲洗车轮100%;噪声和光污染控制100%。具体措施为:扬尘控制——无风时,土方工程,目测扬尘高度低于1.5m;结构、安装与装饰作业,目测扬尘高度低于0.5m。 噪音控制——围墙处测量,土方阶段,昼间75分贝、夜间55分贝;打桩阶段,昼间85分贝、夜间不准施工;结构阶段,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装修阶段,昼间75分贝、夜间55分贝。光污染控制——无居民投诉。污水控制——设置三级沉淀池,污水排放达到湖州市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要求。土壤保护——对临时在用土地,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原貌。建筑垃圾控制——建筑垃圾量不超过400吨/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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