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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召开第三次股东大会一次会议 |
发布时间:2012-7-2 15:24:23 作者: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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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三十日上午,浙江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一次会议在集团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孙新民同志主持,全体股东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王仲元同志所作第二届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以集团公司和投资者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在经营上尽职尽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本届董事会任职的三年多来,圆满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企业稳步发展;董事会尽职尽责,把握企业发展方向,认真行使决策职能,严格履行会议决议;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机制;合理投资,整合资产,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完善企业文化,构建和谐环境。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明晰思路和目标。报告对集团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质量安全方面、投融资方面、在技术投入人才管理方面、科技创新计划等八个方面的现状做了剖析,建议列入下届董事会重点关注的问题并提出了举措。 会议审议并通过王宇清同志所作第二届监事会的工作报告。本届监事会任期内共召开了5次会议,履行监督义务。报告在对集团公司三年多来依法运作情况作了中肯评价后,对集团公司三年多来存在的部分公司及项目部亏损、拖欠工程款的催讨、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等7个方面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 会议审议并通过丁玉麟同志所作集团公司三年半财务情况的报告。 会上,全体股东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形式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王仲元、王力军、王杰中、叶坤林、孙新民、陈有生、宋炳生、茅建坤、郭建华(其中郭建华同志由职工持股会选举后委派)。同时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王宇清、邱立荣、陈根才(其中陈根才同志由职工持股会选举后委派)。 大会休会期间,召开第三届一次董事会、监事会会议。选举产生由王仲元同志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孙新民同志担任副董事长,王宇清同志担任第三届监事会召集人。 休会结束后,第三届董事会的各位董事就接下来如何努力工作向股东们表了决心,王仲元董事长最后作了总结发言。 王仲元说,首先,十分感谢全体股东的信任,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目前的情况下,集团公司的任务仍十分艰巨,既要面临外部经济形势的压力:国家对房地产调控继续不放松,势必对建筑业冲击巨大;湖州市建筑业市场僧多粥少的局面愈演愈烈,竞争对手除了众多本地的壹级建筑业企业之外,还有近期先后进驻湖州的中建八局、中建三局、安徽建工、江苏南通二建、宜兴建工等的竞争和挑战;又要应对内部项目承包的弊端、质量问题层出不穷、管理人员缺乏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等等问题。 王仲元指出,面对二个多年来一直亏损的基层单位和众多的亏损项目部,过程控制没有真正落实,加上一些项目经理选择不妥、二级公司管理不到位等才造成了这些问题的存在。今后,我们要采取综合考量项目经理素质、由二级公司班子慎重选择项目经理,同时要重点引进有经济实力、素质好的项目经理和施工队伍。创杯计划没有实现,工程质量下滑,与兄弟单位的差距已经拉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从领导班子自身找原因,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深入基层、深入工地,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工作抓好。合同评审不认真,漏洞较多。相关负责人及部室一定要吃透法律、法规及技术、专业术语,咬文嚼字、再三斟酌,在合同制定上要尽量完善,避免不该有的损失。随着集团公司涉及的商业诈骗案的增多,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增强法律意识,努力把经营风险降到最低。为了加强财务管理,集团公司于5月份正式成立了财务公司。 王仲元最后强调,过去三年多以来,虽然仍存在不少问题,但在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所取得的成绩还是主要的,也是令人瞩目的。当然,成绩已经过去,成为历史,我们所面临的新一届董事会工作是艰巨的,任务是繁重的,前进的道路上还会遇到意想不到的许多困难,希望每位股东,尤其是董事会成员都要真正地把自己当做集团公司大家庭的一份子,尽心尽力为集团公司服务,团结互助,以饱满的干劲和满腔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我们坚信,只要全体董事、监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全身心地投入到各自的工作中去,认真践行奋斗目标,我们一定会取得更大的辉煌成绩,以良好的经济效益来回报各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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