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上午,集团公司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体学习。
会议简要回顾了2020年集团党委工作:党组织负责人固定日集体学习情况、党员学习培训情况、党员志愿者活动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党费收交情况。
会议传达了湖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1月11日发布的《湖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0号)的内容:强化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强化重点场所防控管理、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强化个人防护措施、强化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会议学习了《南太湖新区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强调非必要不远行、严格控制集聚活动、加强重点人员健康管理、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加强重点环节疫情防控、自觉养成卫生健康习惯;会议学习了龙溪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月13日发布的《龙溪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明确了配合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合理安排出行、避免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注意饮食卫生、身体不适规范就诊、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会议传达了中共湖州南太湖新区工作委员会1月12日发布的《关于号召新区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要求集团公司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强化政治担当、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做好榜样、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会议还学习提醒警示了党员干部不能有的违反防疫规定的8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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